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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笋岗中学拟对罗湖区笋岗中学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及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笋岗中学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及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万元):367.5386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将原第七条第一项
1、本合同一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佰陆拾柒万伍仟叁佰捌拾陆元(¥3675386.00元,含税),物业管理服务费从 2023 年 1 月 5 日算起。甲方须于每月 10 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306282.16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变更为:
1、本合同一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佰陆拾柒万伍仟叁佰捌拾陆元(¥ 3675386.00元,含税),甲方须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306282.16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物业管理服务费从 2023 年 1 月 5 日算起。
其中: 后勤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总费用为:叁佰肆拾贰万伍仟叁佰捌拾陆元整(¥ 3425386.00元,含税),每月支付¥285448.83元;体育场馆管理服务费总费用为: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元,含税),每月支付¥ 20833.33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补充合同费用分类明细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笋岗中学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08号
联系电话:13509649489 传真:******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